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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我司介绍:
骏伯人力集团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有17年的Hr行业经验! 以良好的组织管理体系、成熟的运作和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信誉。骏伯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截止目前全国有60家直属分公司 ,300多个操作网点、直属分公司覆盖全广东21地市以及北上广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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